户用光伏装置和工商业厂房房顶光伏装置归于用户的电力设施建造,不归于电力企业的电力建造工程,因而不在《电力建造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令第28号)规则的范围内。
根据《电力安全出产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)第三条“国家动力局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本办法,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运转安全(不包括核安全)、电力建造施工安全、电力工程质量安全、电力应急、水电站大坝运转安全和电力可靠性作业等方面施行监督管理”